金光菊 很难想象监狱里居然会有这样的花。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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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还不得不习惯中餐馆的锅包肉里被加了大量的——大量的番茄酱,它们令酸辣和甜到发腻的口感充斥了我的全部味蕾,以至于我不得不急急忙忙的灌了一杯凉水,才艰难找回自己的说话能力,去问店主人:“你真的是中国人吗?”
店主人十分生气,用他那极其不标准的中文一字一顿,字不正腔不圆的说:“我、似、总、国,仁!”
……好吧,日韩没跑了,从那略有偏棕的肤色来讲越南也不是不可能。
我原本想自费着买点新书,奈何在为数不多的假日走进书店才发现这年头的书贵到可怕,令我这个现下还要节约每一分每一厘的人望而生叹,于是在那个周末我最终带回去的东西是几包咖啡和一盒糖,还有一个杯子。这些东西总共没花上三美元,当然,他们的质量也算不上多好。
然而这个杯子最终没能承装哪怕一滴热水,在我回去的时候,我刚好撞见头破血流的博格斯·戴蒙德和他两个同样狼狈的姐妹正按着伤势明显要比他们严重得多的安迪,并试图去扯安迪的裤子。
那个陶瓷杯最后被我砸在了博格斯·戴蒙德的脊椎上,掉到地下摔了个粉碎——我最后的冷静仅限于没不顾后果的直接将杯撞上他的太阳穴,而针对这次事件,按照监狱的规矩,博格斯·戴蒙德将被处以半个月的禁闭,而我则被诺顿叫去谈话。
诺顿接见我的时候是在他的办公室,在一张暗色的,打了蜡的老红木桌后面,戴着金丝眼镜的典狱长看着我,缓缓说:“你读圣经吗,莱斯利?”
恕我直言,我不仅不读圣经,还能把道德经倒背如流。
这显然不是什么能说出口的回答,我沉默的看着诺顿,在努力搜刮脑海中关于圣经的知识,并最终于只能想起“神说要有光”的部分后十分诚实的摇了摇头。
“那可真是遗憾。”诺顿似乎是真心实意的叹息了一声,他从桌子边轻飘飘的拿过来了一本圣经,放在我面前,说:“利未记第二十章第十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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