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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三章 翩翩郑大公子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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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唐律法规定,只要定亲,你们就是合法的夫妻。所以,你一时是郑家的人,一世就是郑家的人,如果违抗,那是要流放的!”

        李泰真的很有才华,他可以将唐律背的是滚瓜烂熟,试问,有哪对父母不喜欢这样的孩子。

        只是就在李泰说完,郑绵露出微笑的时候。

        突然,又有一个声音响起:“越王殿下真的是天资聪颖,大唐律法背的是严丝合缝,只是可惜,死记硬背还差了一点火候。

        确实李荇安曾经是郑家的人,但是现在已经不是了,因为郑家上次诬陷和我李荇安有通奸之罪的时候,就已经将李荇安用通奸之罪给休了。”

        “什么?”郑绵脸上一个惊骇,显然这是郑绵没有想到的。

        唐朝,特别是贞观期间的《户婚律》对正妻的保护,相当的给力。

        李世民制定的婚姻法,男人不能无缘无故离婚,只有在正妻犯了“七出之条”的情况下,男人才能休妻。即便是正妻犯了“七出之条”,还得没有“三不出”之条,男人才能休妻。

        这本来是保护正妻的法律,但是对于李荇安来说,那真的是一种煎熬,李世民家族制定的婚姻法,就规定了“有所娶,无所归,不出”。

        丈夫要休妻,必须取得正妻娘家的同意,还必须让正妻离婚后有房子住,有生活来源。这一条律法,让男人离婚的成本非常高,家里没有矿的男人,根本就不敢离婚。

        李荇安不能被休,而李荇安想要提出和离,那也是根本不太可能的,虽然大唐民风已经很开放了,可是这和离还真的没几次,更何况是这世家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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