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天使看到的,当然都是国姓爷摆拍的 (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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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中,朱树人也免不了让下乡宣传的工作队,顺带着宣传一下他在湖广就已经实施过的永佃权法律,
劝导百姓种田时注意保护耕地,每年要追肥、维护水利。强调官府会严惩破坏式耕种的刁民和哄抬地租置换好地的劣绅。
朱树人当然也不是空口白话只用语言宣传,而是每个县都会找茬挑几个恶劣典型,抓来直接砍了,明正典刑以示众。
乱世用重典嘛,为了最快地改变民风,消除积弊,稍微杀几个人也是没办法的。
在这一个半月的磨合中,朱树人原本不算太成熟的永佃权律法条文,也进一步查漏补缺完善了。
法律这东西就是这样的,光靠拍脑门立法,或者靠对后世法律的先知先觉,都是不可能尽善尽美的,法律总有其僵化的地方。试点之后发现问题就及时改,才能更好地磨合,适应百姓。
经过在汉中这块闭塞的“特区试验田”里微调后,朱树人立的永佃权律法,基本上可以概括为这样几条核心精神:
“朝廷保护百姓对土地的永续租佃权,只要一个人好好种地,每年有追肥,有参加所在乡镇的灌既水利设施维护劳役。那么租种给他土地的地主,就不能要求这个佃户换地,也不能涨地租。”
“保护农民安心生产的基础上,地主的权利也不是完全不保护。土地承租契约,租期为二十年,二十年内一切情况都不允许涨租金。
二十年后,如果承租的佃农老死了,存在土地继承、分家,那么允许重新签订租约,也可以酌情调整租金。如果佃农没老死,那么可以按照原租约一直种到他老死,终生不变。
另外,如果地主要涨租金,必须承担举证责任,证明佃户过去多年有屡次不参加当地水利维修的徭役,以及多年屡次种地不追肥,如果没有这些劣迹,哪怕土地继承换约,也不许涨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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