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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4章 放在大明这得凌迟(七千字不拆了) (3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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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沉树人还让人拟定了一份即将用于官府强推的永佃权格式契约,找凋版印刷的印书商大规模印刷。

        规定除了这份官府发的格式契约里空着的那些格子,如地名人名土地面积位置、土地档次质地描述,其他字不许民间更改,必须按照这个格式合同签。

        如此一来,才能确保“放出去的流民只认识三百个字,也能看懂契约,不被偷奸耍滑诈骗”。

        否则合同的主体部分允许随便改随便手写,鬼知道识字多的一方会添加什么内容进去。

        把绝大多数变量控制住了,那三百个字就只需要包含繁体数字、阿拉伯数字、百家姓中的常用姓、地名、田地描述用到的字,其他可以先都不学。

        这么大张旗鼓的搞,最大的问题是很多地方明显违反了《大明律》,也违反了祖宗法度。

        大明哪有永佃权啊,也不存在对商业格式合同的保护和法律定位。作为官府,应该是压制商业,不能随便介入商业,更别说官府帮商人定格式合同了。

        格式合同这种东西,自古在华夏没有法律定位,都不知道怎么去定义它,原先根本就不存在。

        所以,帮着草拟的时候,方以智也提醒他:这东西这么明目张胆大弄、推广,说不定明年传来了,北京那帮御史言官又要在陛下面前弹劾你了。

        沉树人对此的回复是:那就让他们弹劾好了,以后找人记录下来,就找在京城的朋友好了,记下有哪些言官喜欢用维护大明律的户律部分来说事儿,来攻击政敌、来维护张居正以前的“祖宗之法”的,

        将来沉树人自会应对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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