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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一一章 猪头客栈 (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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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这里头是有典故的。

        第二批落桑族人到了这里后,与前一批人商量好了。这块土地的开垦权归第一批人,后一批人只能向第一批人租田种。但是,镇子里的商铺只能由第二批人开设。

        因为镇子不大,所以,第二批人聚在一起商定,镇上的买卖分为哪些铺子,每家铺子都只能有一家。

        即便是这样,还是有问题的——买卖有好有坏,有赚钱快的,有死不赚钱的。怎么分呢?

        第二批落桑族人互不相让,险些大打出手。是听风堂的分舵主在会上提出了抓阄的法子,才避免了一场流血事件。

        他因此而得到了其他人的尊敬,从此在镇子里行事多了两分便利。

        但是事后,这位分舵主却是懊恼不已,回到住处后,就当着一干下属的面,狠狠的扇了自己十记耳光,把自己当场打成了猪头。

        自罚的原因是他不该瞎出主意的。就应该让这些落桑族人狗咬狗。最好是打死一批,打残一批,剩下的全挂彩。

        罚过之后,他指着肿得老高的脸,告诫下属们“以后我们行事,明面上要好看,但里子里绝不能便宜了这些狗杂种,否则这就是你们的下场。”

        为了铭记这一次的教训,他将客栈的名字取为猪头客栈——诺细客栈。诺细是谐音,它是落桑语,翻译过来,才是猪头。

        赵宣收到他们的报告后,又好气来又好笑,从此以后就用猪头称这个秘密分舵了。

        镇子里的落桑族人都不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不好。相反,他们觉得这样取名字实在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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