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请款筑路 (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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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彻登基后,大力提倡公文简化,遣词用字不可太过华丽虚浮,且须条理分明,格式规整,除却公卿大夫呈交的那些艰深厚重的国政策论,各府署和地方官府的往来公文皆词句平实,词义明确简练,甚至还普及了所谓标点符号的使用,奏章亦是如此。
故刘沐虽年仅十岁,谈不上通读经史,离真正的识文断句也还差得远,然在陪自家父皇批阅了大半年奏章后,已能读懂大部分的词句,唯有遇着些生僻字时须李福从旁指点讲解。
这道奏章形制规范,也没甚么艰深词句,刘沐很快便阅罢,也读懂了大概的意思。
这奏章乃是大农府呈上的,本出自工部少卿卓王孙之手,想要请款筑路。
以年度预算为基础的财政运作体系在汉廷各府署及地方官府皆已行之有年,在不断的查漏补缺下,运作愈发良好顺畅。
大农府工部掌营工营造,辖诸多官营工坊及掌城池和造桥筑路等工役程式,每年岁末也会递交大笔预算,从国库划拨相应款项预留,以备来年支用。
依惯例,工部要请款时只须向大农令东郭咸阳呈报,经其签核后再转呈御史府和廷尉府等负监管之责的府署,由各府集司和计司审定准核,便可从国库请拨相应款项,无须特意奏请皇帝陛下的。
然工部少卿卓王孙此番请拨的款项着实过大,大到大农令东郭咸阳不敢擅自签核,大到堂堂大汉太子看到那数额时,硬是惊得睡意无。
五十万金!
刘沐陪着自家父皇批阅了大半年奏章,从未见过敢这般狮子大开口的请款奏章,须知国库岁入虽逐年增长,然去岁也才刚跨过五百万金的门槛。
五十万金,近愈国库岁入的一成!
依照大汉军律,太尉府每岁呈交的来年军事预算也不过就是该年国库岁入的一成,光凭这笔军费,就足以供应近百万大军的一整年的吃喝拉撒,外带汰换兵械,购置战舰,火炮,掌心雷等新式军备,甚至还有退伍将士及军眷的抚恤和各式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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