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恶霸集团 蓝非欢见惯不怪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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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索结果的第一条所关联的网页,是一份报章的线上官网。宏然点进去看,那是报章的法律主题专栏中的一篇文章,题目为——《两年、四万、八年冤案》。
宏然速读这篇文章,内容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叙述一位律师耗时两年、前后自贴总值约四万元,纠正了一件已下判八年的冤假错案。
宏然知道这案子,这是他入职前就查过的那件由魏如薰律师处理的有名案件,他还看过法院公开的庭审录影,上诉人的代表律师的确就是魏如薰。
‘Ace’这一名字没有出现在文中,而是专栏作者的名字——。
宏然查字典,意指熟知法律的人,律师是其中之一。
除非这作者是在吹牛皮,那么Ace和魏如薰就是同一人。
得出这一结论,宏然便搜索‘魏如薰’和‘Ace’两个词,他没有找到这两个名字同时出现的结果,那不奇怪,英文昵称本就不适合用在正式场合。
‘魏如薰律师’的搜索结果相当多,条条都是风光的题目,宏然已看过第一页的所有结果,这时正好没别的事,他便翻下一页,大同小异的题目他掠过,直到翻至第四页,他总算看到不寻常的题目。
‘翻案魔人失踪一年,疑似遭某恶霸集团灭口?’
尽管这文章来源于可信度不高的网站,宏然还是忍不住点阅。
文内提及的翻案魔人就是魏如薰,附上了魏如薰为那起八年冤案翻案时期,在法院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拍的照片。
文章没有写出所谓的恶霸集团的名称,撰文者做出魏如薰被灭口这猜测的根据,是某‘执法单位人员’透露,一年多前曾发生并且有公开报导的一宗交通意外里涉及的车辆属于此集团家族成员名下。这场意外当时报导为一人重伤、一人死亡,重伤那人有‘传言’指就是该集团现任领导的独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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