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往事 两个字,可笑。 (6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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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敢对我太过分,一部份的人是因为觉得我看上去娇娇弱弱的,脆弱得跟玻璃娃娃似地,皮肤苍白,身形又偏瘦小,他们担心自己下手没轻没重,把事情给闹大了,重点高中的学生普遍还是比较重视自己的前途;另一部份则是认为我成绩好,是老师们的心头宝,要是不小心留下了什么证据,只要我去跟老师说一声,或是老师主动察觉,他们都得完犊子,别说被记过而已,退学都有可能。
重点高中的“好”学生赌不起。
闻言,我觉得他们真是荒唐极了。
在被告状到老师那儿之前,在事情被闹到难以收场的地步之前,难道不都是因为他们自己不愿意看到错误,不愿意及时收手吗?
恶劣的人固然可怕,然而高中三年,让我明白了,恶劣却不自知的人更加可怕。
他们不仅意识不到自己身上恶臭的劣根性,反而会将所有过错都怪罪在受害者身上,最终更不忘美其名曰,做人要懂得人情世故。
人情世故,明明是让人进退有度。
曾几何时,变成了犯错的遮羞布。
我漫长的高中三年生涯,就在这样极其压抑又破败不堪的处境之下迎来了尾声的号角。
我的病症神奇地没有恶化,多亏住校,我一年到头几乎没什么机会碰到我的症结,比起从妈妈口中吐出来的贬低,那些自入学那一刻起,就注定与我产生不了感情的人所说出来的话,对我来说都无关紧要,他们说得再难听,也永远不及骨血至亲带来的伤害令人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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