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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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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让他私逃?”沈稚难以置信。

        红袖面色尴尬,“一来我见他救小姐有功,放他离开也并无不可。二来,他毕竟是个蛮人,虽说事急从权,可与小姐近身之事终归有碍小姐清誉。不若趁着众人各顾其主无人留意,便教他悄悄走了。此刻就连瑞少爷都以为带小姐避到高处的人是红袖……这样不是更好些?”

        沈稚深深吸气,久久不语。

        红袖姑姑说得句句在理。可是……那小孩儿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兽奴在南国不算平民,甚至不能归入贱籍。律法明文规定,殴杀良民者抵命,无故擅杀贱籍仆妾罚银八佰刑徙一年,而打杀凶夷奴隶…则只需按照市价赔偿主家。

        此事有些缘由。

        在本朝开国之初的几十年,凶夷人凶狠暴虐、常常越境劫掠,边关百姓皆苦不堪言。凡是被掳到漠北的南人,极少有活着逃回来的,大都惨遭奴役虐杀。连年侵扰彻底惹怒了太宗皇帝,这才定下如此一条律法。

        旨在威慑——你们凶夷人不把我南朝百姓当人看,我们南朝子民也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们!

        实则被南国人掳掠而来的凶夷奴隶并不多——他们大多性情凶狠,又体格健壮不愿臣服,并不适合做奴隶。

        然而南朝国祚绵延二百年,如今国风早就变了。都城权贵们骄奢成风,近些年来竟争相驯养猛兽珍禽来比拼财富权力,凶夷兽奴应运而生——反正他们的命在南国律法中不算人命,相貌又异于南国人,极好辨认。

        权贵们蓄养兽奴便如同养着一头猛兽。一样的囚困于笼中,与豺狼虎豹厮杀供人取乐。

        至于逃跑?那是想也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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