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八七章 女巫 (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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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初时男巫和女巫被指控的人数一样多,直到1487年一本猎巫手册《女巫之槌》问世后,西方社会才把猎巫矛头指向女性。
书中宣称“巫术是来自身体的欲望,这在女人身上是永难满足的,魔鬼知道女人喜爱这种乐趣,于是以性的愉悦诱使她们效忠”。
所以在不少有关女巫指控的法庭文献当中,都有跟魔鬼发生关系的罪名。
被猎杀的“女巫”,财产会被没收,从而令政界和司法界对猎巫运动更加积极。
在迫害的巅峰期,很多不懂巫术的女人也遭人诬告罪成而被活活烧死。
而且在巅峰期的16世纪,猎杀“女巫”审判大多是由世俗法庭而非宗教法院审判。
据说当时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女巫是取决于以下这些特征:
女性:这听起来很荒谬,但现实就是如此,虽也有男性被认定为“巫师”,但大部分的猎杀“女巫”都是女性。
年纪大:不管已婚还是未婚,岁数较大的女性被判定为“女巫”的可能性比较大。当时的受害者有71岁的瑞贝卡和77岁的玛丽,后者的丈夫甚至被迫逃离家乡。
年纪小:那时疯狂的人们不会因为怀疑孩子是女巫就放过。当时只有4岁的女孩莉亚被迫承认自己被恶魔控制,导致她的妈妈被处死,她在监狱中度过了艰难的几个月,之后终身都被精神问题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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