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章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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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饭谭啸枫简单收拾了一下后从苟君侯手里珍而重之的接过了属于她的弓箭。这把弓苟君侯做了好几个月,虽然比不上正儿八经的好弓,但给谭啸枫使用也是绰绰有余了。箭头则是骨箭头,虽然磨得很利但杀伤力比起铁箭来实在差得太远。出发前苟君侯再三交代,用这东西一击毙命之类的就别想了,慢慢把猎物磨死是正经。
出门的时候谭啸枫还觉得有点对不起谭柔,可她也舍不得放弃和苟君侯外出练箭打猎的机会,所以只能装作看不见谭柔的低落和苟君侯走了。
打猎的确是个技术加体力活。
首先要找到猎物就很麻烦,这岛上鸟,兔子什么的都挺多,但大型动物很少,也就是说值得一猎的动物可遇不可求。
苟君侯先让谭啸枫射兔子找找手感,也好熟悉熟悉她的弓。本来没指望她能射中猎物,可没成想谭啸枫的运气竟然好得出奇,第一箭就射中了一只兔子的耳朵。
给了那只耳朵被钉死在树上的可怜兔子一个痛快后,苟君侯打击激动过头的谭啸枫。
“误打误撞,有什么值得高兴的,学箭不是这么容易的事,需要下苦功夫一点近路都没有。”
话是这么说,不过苟君侯发现谭啸枫在射箭一途上还真的十分有天赋。如果能坚持下去,假以时日说不定也能成为高手。
不过这实在太难了,倒不是苟君侯认为谭啸枫迟早会放弃,而是因为只要他们出了这岛回到京城,一切又会回到原本的样子。哪有大家闺秀舞刀弄枪的,简直匪夷所思。虽然谭啸枫半点不像个大小姐,可她的确是谭家的独女,除非一辈子都留在这岛上,否则断没有拉弓射箭的道理。
她是能在谭府射还是去夫家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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