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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9【奴性难易】下 (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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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韩国却不能这样。

        准确地说,韩国类似的董事局,或者股东大会实际上都是摆设,前世宋志超看过的很多韩剧也都有演过,真正当家做主的都是集团会长,至于会长这个职位基本上传承的都是“世袭制度”,就是自己老了,做不成会长以后,一定会把职位传给子女,绝对不会让其他外人掌权。

        宋志超初来韩国的时候,不太适应这些,因此他大胆放权,想要把香港商界的那套“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拿来韩国使用,把权力很民主地分发出去,让管理层来负责很多工作和业务,自己可以很舒服地做甩手掌柜。

        但他错了。

        因为这里是韩国。

        韩国不允许公司太民主,因为那些已经习惯了被韩国财阀管理和压榨的韩国职员,实在担负不起,或者说不习惯掌控太大的权力。

        打个最基本的比方,在人事罢免方面,按照香港那边的做法,只要人力资源部做出了决定,作为最高领导层就无权过问,因为这是集团领导对人力资源部门的“尊重”。

        但是在韩国却不一样,像“人事罢免”这样“重要”的事情,如果不呈报给上级,上级再呈报给最高领导,那么无疑,这就会被认为是“越权”,像天塌下来一样,最终导致的结果是---那个原本该被开除的职员还没走,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已经被踢出局。

        正因为如此,大部分韩国职员已经深具“奴性”,想要改也改不过来。

        宋志超在自己一手创立的宋氏集团内大力推行“民主制度”,其结果就是任何事情还是不断地向他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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