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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三百九十六章 火耗归公 (14 /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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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十万两一部分被天子作为两宫建造之费,一部分拿去赏赐王公大臣,后宫嫔妃,还有一部分作为阵亡朝鲜将士的抚恤。

        而最大的部分经内阁奏请,作为河南,山西二省赈灾款项下发。

        结果御史上奏就在河南,竟有地方官拒收万历新币,要不然要他们额外缴一笔火耗。

        此事令天子震怒,他正要下令严办这御史,结果林延潮言先不急,派官员到地方明察暗访看看还有无此事。

        结果一查不是一个县,而是十几个县都存在拒收新钱的现象,或者是要他们另缴一笔火耗。

        此举令天子震怒。

        大明有了石见银山的输入后,准备将银钱,从称量货币改为银本位制。

        比如这二十万两倭银,铸成了三十万两万历银币,其中利差的部分就是铸币税。但此举遭到了地方官府的反对。

        因为原先称量货币时,火耗是归地方所有。朝廷铸币之后,等于火耗部分收入就归中央所有了。

        如此对于地方州县而言,如同短了一大笔收入,自然万历新钱遭到抵制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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